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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指南:中国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5年版) 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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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0 youlic30 发表于 2015-6-29 22:5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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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oulic30 于 2015-6-29 22:54 编辑

(一)疼痛
1.评估:患者的主诉是疼痛评估的金标准,镇痛治疗前必须评估患者的疼痛强度。首选数字疼痛分级法,儿童或有认知障碍的老年人可用脸谱法。疼痛强度分为3类,即轻度、中度和重度疼痛;不仅要记录患者评估当时的疼痛强度,还要了解过去24 h以内的最重、最轻和平均疼痛强度,了解静息和活动状态下的疼痛强度变化。
应对疼痛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疼痛的病因、特点、性质、加重或缓解因素、疼痛对患者日常生活的影响、镇痛治疗的疗效和副作用等。推荐采用简明疼痛量表进行评估.
评估时还要明确患者是否存在肿瘤急症所致的疼痛,以便立即进行有关治疗。常见的肿瘤急症包括:病理性骨折或承重骨的先兆骨折;脑实质、硬脑膜或软脑膜转移癌;与感染相关的疼痛;内脏梗阻或穿孔等。
2.治疗:目标是实现镇痛效果和副作用间的最佳平衡。镇痛药物可缓解80%以上患者的癌痛,少数患者可能需要非药物镇痛手段,包括外科手术、放疗止痛或神经阻断,故应动态评估镇痛效果,积极开展学科间的协作。
(1)基本原则:WHO三阶梯止痛原则仍是目前癌痛治疗的最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下述5个方面:
①首选口服给药:应尽量选择无创、简便、安全的给药途径;口服是首选给药途径,可酌情考虑透皮吸收、皮下注射或静脉输注等途径给药。
②按阶梯给药:根据疼痛程度按阶梯选择止痛药物。轻度疼痛选择对乙酰氨基酚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中度疼痛选择弱阿片类药物,如可待因、曲马多;重度疼痛选择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羟考酮、芬太尼等。低剂量强阿片类药物也可用于治疗中度疼痛。
③按时给药:适于慢性持续性癌痛,按时给药后患者出现爆发性疼痛时,还应及时给予镇痛治疗,建议选择起效快的即释型药物。
④个体化治疗:制订止痛方案前应全面评估患者的一般情况,如基础疾病、心肝肾功能、伴随症状和合并用药等,选择适宜的药物和剂量。
⑤注意细节:镇痛治疗时的细节是指可能影响镇痛效果的所有因素。要重视疼痛评估获得的信息,要关注患者的心理、精神、经济状况、家庭及社会支持等因素。
(2)阿片类药物是癌痛治疗的核心药物:阿片治疗前应判断患者是否存在阿片耐受。对阿片耐受的判断参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即:患者目前至少每天口服吗啡60 mg、氢吗啡酮8 mg、羟考酮30 mg、羟吗啡酮25 mg、芬太尼透皮贴剂25 μg/h或其他等量的阿片类药物,连续服用时间至少为l周;不符合此标准视为阿片未耐受。
在阿片类药物的选择上应注意:不用哌替啶控制癌痛;尽量选择纯受体激动剂;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避免应用吗啡镇痛。阿片镇痛治疗分为短效滴定阶段和长效维持阶段。短效滴定是阿片治疗的初始阶段,目的是尽快确定满意镇痛所需的阿片剂量。推荐按时给予短效阿片,初始剂量视患者有无耐受而定。此阶段还应按需给药缓解爆发痛,单次给药剂量按每天阿片总量的10%~20%计算,阿片未耐受者可按起始剂量给予。
经阿片滴定实现疼痛缓解后,可将短效阿片转换为控缓释剂型,延长给药间隔,简化治疗。要积极防治阿片的不良反应。所有阿片使用者均需防治便秘,缓泻剂成分中至少包括刺激胃肠蠕动的成分,如番泻叶、比沙可啶等;镇痛治疗全程动态观察恶心呕吐、眩晕、瞻妄和呼吸抑制等副作用,一旦出现则积极干预。
(3)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治疗:镇痛药物仅能缓解部分神经病理性疼痛。推荐采用强阿片类药物联合辅助药物治疗。可能有效的辅助药物包括:
①加巴喷丁:100~ 300 mg口服,1次/d,逐步增量至300~600 mg,3次/d,最大剂量为3600 mg/d;
②普瑞巴林:75 mg口服,2次/d,可增量至150 mg,2次/d,最大剂量为600 mg/d;
③三环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10-25 mg口服,每晚1次,常用剂量为25 mg,2次/d,可逐步增量至最佳治疗剂量,最大剂量为150 mg/d;④美沙酮、氯胺酮对部分神经病理性疼痛有效。
3.患者及其亲属的宣教:应告诉患者及亲属:镇痛治疗是肿瘤整体治疗的重要内容,忍痛对患者百害无益。吗啡及其同类药物是癌痛治疗的常用药物,罕见成瘾;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镇痛治疗,患者不能自行调整治疗方案和药物剂量;要密切观察疗效和药物的副作用,随时与医务人员沟通,定期复诊。
(二)呼吸困难
是晚期肿瘤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晚期肿瘤患者中70%可有呼吸困难,肺癌患者死亡前90 010有呼吸困难。呼吸困难是主观的呼吸不适感,患者的主诉是诊断的金标准。呼吸困难临床表现为呼吸频率、节律和幅度的改变,严重者还有濒死感,恐惧和焦虑均会加重呼吸困难。
应充分认识到肺癌患者呼吸困难的复杂性,尽可能祛除可逆病因。可有针对性地给予抗肿瘤、抗感染治疗;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给予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上腔静脉和支气管阻塞者应用糖皮质激素、放疗或置入支架等;胸腔积液时给予胸腔穿刺引流术等。
非药物治疗包括吸氧、呼吸锻炼、姿势和体位训练、心理疗法等,宜在症状出现的早期就予以实施。 阿片类药物是治疗癌症患者呼吸困难的最常用药物。及早给予阿片类药物,能减少患者的生理和心理负担,延长生存期。
吗啡是首选药物,治疗呼吸困难时的使用方法与镇痛治疗一致。建议小剂量起始,按时给药,缓慢增量,严密观察和防治副作用。老年患者的增量更应谨慎。
镇静剂是阿片以外的有效药物,有助于缓解急性或重度呼吸困难。
诊疗流程和随访
(一)肺癌诊疗流程
肺癌诊断与治疗的一般流程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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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化疗的原则:
(1) Karnofsky功能状态评分<60分或ecog>2分的患者不宜进行化疗。
(2)白细胞<3.0×109/L ,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6×109/L,红细胞<2×1012/L,血红蛋白<8.0 g/dl的患者原则上不宜化疗。(3)患者肝、肾功能异常,实验室指标超过正常值上限的2倍,或有严重并发症和感染、发热、出血倾向者不宜化疗。
(4)在化疗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应当考虑停药或更换方案:治疗2个周期后病变进展,或在化疗周期的休息期间病情恶化者,应当停止原方案治疗,酌情选用其他化疗方案或治疗方式;出现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4.0版)≥3级不良反应,对患者生命有明显威胁时,应当停药,并在下次治疗时改用其他方案。
(5)必须强调治疗方案的规范化和个体化。必须遵循化疗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6)化疗的疗效评价按照RECIST标准进行。
(五)NSCLC的分期治疗模式
1.I期NSCLC患者的综合治疗:(1)首选外科手术治疗,包括肺叶切除加系统性肺门和纵隔淋巴结清除术,可采用VATS或开胸等术式。(2)对于高龄或低肺功能的部分lA期NSCLC患者可以考虑行解剖性肺段或楔形切除术加系统性肺门、纵隔淋巴结清除或采样术。(3)完全切除的IA、IB期NSCLC肺癌患者不推荐常规应用术后辅助化疗、放射治疗及靶向药物治疗等。但具有高危险因素的IB期患者可以选择性地考虑进行辅助化疗。(4)切缘阳性的I期肺癌推荐再次手术,任何原因无法再次手术的患者,推荐术后化疗联合放疗。(5)对于有严重的内科合并症、高龄、拒绝手术的患者可采用大分割根治性放射治疗。
2.Ⅱ期NSCLC患者的综合治疗:(1)首选外科手术治疗,解剖性肺切除加系统性肺门和纵隔淋巴结清除或采样术。(2)对高龄或低肺功能的患者可以考虑行解剖性肺段或楔形切除术加系统性肺门和纵隔淋巴结清除或采样术。(3)完全性切除的Ⅱ期NSCLC患者推荐术后辅助化疗。(4)当肿瘤侵犯壁层胸膜或胸壁时应当行整块胸壁切除。切除范围至少距病灶最近的肋骨上、下缘各2 cm,受侵肋骨切除长度至少应当距肿瘤5 cm。(5)切缘阳性的Ⅱ期肺癌推荐再次手术,任何原因无法再次手术的患者,推荐术后化疗联合放疗。
3.Ⅲ期NSCLC患者的综合治疗:局部晚期NSCLC是指TNM分期为Ⅲ期的患者。多学科综合治疗是Ⅲ期NSCLC的最佳选择。局部晚期NSCLC分为可切除和不可切除两大类。
(1)可切除的局部晚期NSCLC包括:
①T3 Nl期的NSCLC患者,首选手术治疗,术后行辅助化疗。
②N2期NSCLC患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单组纵隔淋巴结肿大并且直径<3 cm或两组纵隔淋巴结肿大但没有融合,并且估计能完全切除的病例,应接受以外科手术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有条件的医院推荐行术前纵隔镜、EBUS-TBNA或超声内镜引导下细针穿刺活检术( EUS guided fine needle aspiration,EUS-FNA)检查,明确N2分期后行术前新辅助化疗,然后行手术治疗。对于纵隔淋巴结融合、固定的患者,应行化疗、放疗或同步化放疗;治疗后N2降期特别是降至N0、且经重新分期评估排除远处转移者,结合患者的机体状况,推荐手术治疗。
③一些T4N0-1期的NSCLC患者:(a)相同肺叶内存在卫星结节的患者:首选治疗为手术切除,也可选择术前新辅助化疗,术后进行辅助化疗。(b)其他可切除的T4N0-1期NSCLC患者:可酌情首选新辅助化疗,也可选择手术切除。如为完全性切除,考虑术后辅助化疗。如切缘阳性,术后行放疗和辅助化疗。
④肺上沟瘤的治疗:部分可手术患者,建议可考虑先行术前新辅助同步放化疗,经再评估有手术指征的患者给予手术治疗和术后辅助化疗;对于不能手术的肺上沟瘤,则行根治性放疗联合化疗。
(2)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NSCLC患者包括:
①影像学检查提示纵隔融合状肿大淋巴结,纵隔镜、EBUS-TBNA或EUS-FNA检查证实为阳性的NSCLC。
②T4N2-3的患者。
③胸膜转移结节、恶性胸水和恶性心包积液的患者,新分期已经归类为Ml,不适于手术切除的患者,部分病例可采用胸腔镜胸膜活检或胸膜固定术。
④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NSCLC首选治疗为同步化放疗。
4.Ⅳ期NSCLC患者的治疗:Ⅳ期NSCLC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应先获取肿瘤组织进行EGFR和ALK基因的检测,根据EGFR和ALK基因状况决定相应的治疗策略。Ⅳ期NSCLC以全身治疗为主要手段,治疗目的是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
(1)孤立性脑转移的Ⅳ期NSCLC患者的治疗:
①孤立性脑转移而肺部病变又可切除的NSCLC患者,脑部病变可手术切除或采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胸部原发病变则按分期治疗原则进行。
②孤立性肾上腺转移而肺部病变又可切除的NSCLC患者,肾上腺病变可考虑手术切除,胸部原发病变则按分期治疗原则进行。
③对侧肺或同侧肺其他肺叶的孤立结节,可分别按2个原发瘤各自的分期进行治疗。
(2)Ⅳ期NSCLC患者的全身治疗:
①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Ⅳ期NSCLC患者推荐EGFR-TKI -线治疗,ALK融合基因阳性患者推荐克唑替尼一线治疗。
②EGFR基因敏感突变和ALK融合基因阴性或突变状况未知的Ⅳ期NSCLC患者,如果ECOGPS评分为0~1分,应当尽早开始含铂两药的全身化疗。对不适合铂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可考虑非铂类两药联合方案化疗。
③ECOG PS评分为2分的晚期NSCLC患者应给予单药化疗,但对ECOG PS评分>2分的患者不建议使用细胞毒类药物化疗。
④目前的证据不支持将年龄因素作为选择化疗方案的依据。
⑤二线治疗可选择的药物包括多西紫杉醇、培美曲塞和EGFR-TKI。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患者,如果一线和维持治疗时没有应用EGFR-TKI,二线治疗时应优先应用EGFR-TKI;对于EGFR基因敏感突变阴性的患者,应优先考虑化疗。
⑥ECOG PS评分>2分的Ⅳ期NSCLC患者,一般不能从化疗中获益,建议采用最佳支持治疗。
在全身治疗基础上针对具体的局部情况,可以选择恰当的局部治疗方法以求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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